来源:中共唐山市路北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唐山市路北区监察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1-08-06 17:14:53 阅读量:2447
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为实现区第十一次党代会奋斗目标提供坚强保障
——中国共产党唐山市路北区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向中国共产党唐山市路北区第十一次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
(2021年7月22日)
温 学 会
同志们:
现将中国共产党唐山市路北区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情况和对今后五年工作的建议,向中国共产党唐山市路北区第十一次党代会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区第十次党代会以来的工作回顾
区第十次党代会以来,区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全面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有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在市纪委监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强化政治监督,用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扎实开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意识形态领域、站西片区开发建设、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围绕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589个。深入开展“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严肃严谨、求真务实推进扶贫脱贫领域问题整改暨巡视巡察和“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整改“回头看”工作,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加强选人用人、评优评先等工作监督,回复党风廉政意见4077人次。严肃农村(社区)“两委”换届纪律,查处1起拉票贿选案,以铁的纪律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二)开展专项治理,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查处问题线索9件,党纪处分1人,组织处理8人。整治基层“微腐败”,处置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线索19件,党纪处分28人,通报批评3人,挽回经济损失19.4万元。坚决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立案30件,党纪政务处分38人,组织处理26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整治,发现问题33个,党纪处分4人,诫勉谈话1人,约谈11人,批评教育27人,制发监察建议书3份。通过专项整治,村级财务和村级资产、资源管理得到进一步规范,13个镇(街道)全部设置经管站或指定专门管理部门,得到市纪委监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监督检查,制发监察建议书13份,完成追缴租金近300万元。
(三)锲而不舍纠正“四风”,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点围绕机关作风、窗口单位服务质量、“三创四建”等市区重点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18个,制发《整改督办函》15份。紧盯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重要节点,组织各镇(街道)纪(工)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交叉检查、定点检查,增强了监督实效。2017年以来,共查处“四风”问题101个,涉及党员干部105人,党纪政务处分95人,组织处理10人。坚持纠“四风”和树新风并举,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弘扬新风正气。
(四)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以开展规范权力运行工作为抓手,探索加强日常监督和巡察监督的有效方法。开展生态环保领域监督检查,查处问题21 件,问责76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2人。通过参加民主生活会、约谈提醒等形式,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科学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处置违法违纪违规人员,“四种形态”占比分别为65.58%、28.82%、2.99%、2.61%,前两种形态占比达到94.4%,充分体现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规范处分决定执行工作,在制发纪律处分决定的同时向受处分人员所在党委(党组)送达《处分决定执行工作明白卡》,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
(五)深化政治巡察,发挥巡察利剑作用。高质高效推进巡察全覆盖。按照“六围绕一加强”“四个落实”和“三个聚焦”要求,结合被巡察单位行业特点,有针对性开展巡察,实现被巡察单位人、财、物等重要权力监管全覆盖。2017年以来,共开展10轮常规巡察、3轮专项巡察,配合市委开展2轮提级交叉巡察,共巡察86个单位党组织和218个农村(社区)党组织,发现问题1455个,移交问题线索37件,立案12件,党纪政务处分19人,组织处理12人。树立较真、较劲、叫板和真抓、真改、真落实的巡察整改理念,实行“双反馈双整改”机制,制定“4+N”巡察整改监督工作标准,确保问题整改落地见效,已整改完成问题1271个,整改完成率 98.52%。认真完成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加强巡察工作规范化建设,完善制度、规则和办法25项,制定工作流程90个,推动巡察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六)落实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任务,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稳妥有序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2018年2月7日,区监委挂牌成立。完成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设立4个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加强对镇(街道)纪(工)委的领导和管理,规范提名考察和年底述职考核工作。协助区委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加强对镇(街道)和区直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推动“两个责任”一体落实。聚焦审计、“6+1”清理规范发现的问题,强化与审计监督、人大监督、行政监督的协作配合,推动问题整改落实。选聘第二届特约监察员20名,发挥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
(七)坚持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始终保持严的主基调,2017年以来,共受理信访举报线索1249件次,其中检举控告823件次、业务范围外426件次;共立案审查调查310件,党纪政务处分371人,其中科级干部52人,留置10人,移送司法机关10人。在审查调查中,加强思想政治教育,让受处分人员口服心服;建立回访管理制度,调动受处分人员工作积极性。严格规范受理检举控告及问题线索管理,推进谈话室规范化建设,确保“走读式”谈话安全。开展政治性警示教育,辑印《警示教育案例汇编》,增强了警示教育效果。采取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的形式,推动有关单位加强监督管理和制度建设。开展准则条例学习教育、廉政谈话等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纪法意识、廉洁意识。
(八)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坚持在思想锤炼中坚定初心。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政治觉悟、政治能力。坚持在学习实践中锤炼本领。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加强机关规范化建设,开展全员培训20期,组织闭卷测试10次,不断提升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坚持在严格监督中塑树形象。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严格依规依纪依法行使权力。坚持以党性、公心、良知为定力,大力培树纪检监察干部“稳、准、实”的工作作风。
区第十次党代会以来,全区纪检监察工作稳中求进、扎实有效。成绩的取得,主要得益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正确指引,得益于市纪委监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得益于全体纪委委员和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的忠诚履职。
在实践中,我们不断总结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规律和经验。一是必须坚定政治方向。自觉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蕴含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解决问题,坚持从政治上看待全面从严治党,带头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把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实化细化为正风肃纪反腐的具体举措。二是必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始终胸怀“国之大者”,自觉把纪检监察工作放在大局中去思考谋划和统筹推进,在服务全区工作中找准切入点和突破口,立足职责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以实际行动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落地落实。三是必须坚守为民情怀。始终牢记执纪为民理念,坚持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纠正什么,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做到重心下移、力量下沉,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让人民群众深刻感受到正风肃纪反腐就在身边。四是必须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准确把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阶段性特点规律,保持正风肃纪反腐的定力、耐力、活力,把握力度、节奏、火候,讲究工作、政策、措施的连续性稳定性前瞻性,注重运用“三不”一体推进方针方略,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五是必须打造高素质专业化队伍。始终坚守纪检监察干部的初心使命,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发扬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精神,在反腐败斗争一线增长才干、练就本领,自觉提高政治能力和专业化水平,用干净担当的实际行动诠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
在肯定成绩、总结经验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看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必须保持定力、久久为功,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从信访举报、区委巡察、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情况看,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仍时有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禁而未绝,削减存量、遏制增量的任务依然繁重。纪检监察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对同级监督的办法还不多,履职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等。对这些问题,必须在今后的实践中积极探索有效路径,加快解决进程。
二、今后五年工作的建议
今后五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市纪委全会和区第十一次党代会部署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立足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实现区第十一次党代会奋斗目标提供坚强保障。
(一)聚焦政治监督,增强“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坚定性。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督促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督促全区各级党组织全面履行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领导责任,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紧紧围绕区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全区“十四五”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以铁的纪律保证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聚焦系统施治,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战略目标。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持续巩固“不敢腐”的震慑。深化标本兼治。重点加强财政资金使用、政府建设项目招投标等领域公权力的监督制约,切实增强“不能腐”的约束。加强警示教育,弘扬清廉文化,不断筑牢“不想腐”的堤坝。坚持以案促改,把办案、整改、治理、监督、警示贯通融合,形成综合叠加效应。严格落实纪律审查安全规定,做好“走读式”谈话全程管控,坚决守住不发生事故的底线。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把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落实到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区委巡察、追责问责等各项工作中,在全区营造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三)聚焦作风建设,弘扬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驰而不息深化作风建设。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成果,对“四风”问题盯住不放、寸步不让,推动作风建设化风成俗、抓成习惯,持续释放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突出作风建设工作重点。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抓起,坚决整治阻碍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落实落地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决整治贪图享受、奢侈浪费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坚决整治“四风”隐形变异、反弹回潮问题。监督发现“四风”问题,先于其他问题查处和通报,单位发生“四风”问题,坚决问责“两个责任”。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坚持纠“四风”和树新风并举,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法规和从政道德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培养高尚道德情操,自觉抵制不良风气。
(四)聚焦执纪为民,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十四五”规划特别是党中央惠民富民、共同富裕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紧盯教育医疗、就业创业、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执法司法等领域,严肃整治侵害民利、漠视民生等问题,深入推进惩治涉黑涉恶及“保护伞”工作,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推动责任重心下移。坚持群众身边问题靠身边党组织解决,把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维护群众利益的主体责任落实到基层党组织,健全完善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治理体系,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五)聚焦巡察实效,推动巡察高质量发展。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启动十一届区委巡察工作,聚焦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和党组织政治责任,紧盯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以及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围绕全区“十四五”规划实施等方面,精准落实政治巡察、政治监督要求,着力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健全巡察工作体系。加强巡察信息化建设,完善巡察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的统筹衔接,强化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的协作配合,做到体系共建、资源共用、成果共享,实现系统集成、力量联动、工作协同。强化巡察结果运用。始终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作为根本导向,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履行整改监督责任,加强对共性问题的分析研判,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堵塞漏洞、建章立制。
(六)聚焦监督质效,着力构建全方位监督体系。把握监督定位。将监督的着力点始终放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和公职人员秉公用权、廉洁从政、道德操守等方面,严格依照法定权限、规则和程序强化“监督的再监督”。突出监督重点。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持续盯牢党组织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这些“关键少数”,强化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和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加强自我约束,主动接受监督,习惯在监督下工作和生活。改进监督方式。持续做实谈心谈话、受理举报、提出纪检监察建议、建立健全廉政档案、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等工作,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精准画像,对党组织开展政治生态研判,及时约谈提醒、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整改,坚决防止小节失守、小事坐大。强化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贯通衔接,构建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其他监督协调协同的监督格局,推动监督体系更加科学严密高效。
(七)聚焦深化改革,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坚持和完善“两个为主”工作机制。抓住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的关键环节,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审批备案制度,进一步完善对基层纪检监察机构履职情况的日常了解、业务指导、调查研究、考核评价机制。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探索实践党委(党组)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在统筹谋划、部署落实、监督检查等方面的协调推进机制。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健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的工作流程和文书规范,探索建立职务犯罪案件协作配合、案件审理工作指导、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等制度机制,依法依规、稳妥有序推进区监委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八)聚焦自身建设,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铁军。强化政治素养。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摆在首位,胸怀“两个大局”,常思“国之大者”,突出抓好党的政治建设,切实加强区纪委常委会自身建设,以上率下,带动全区纪检监察干部旗帜鲜明讲政治,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断提高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政治能力。提升履职能力。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持续开展全员培训,通过轮岗交流、跟班学习等方式,努力提高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强化监督管理。探索纪检监察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的内控机制,加大严管严治、自我净化力度,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监督和约束,坚决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跑风漏气、说情干预、违规过问案件等违纪违法行为,以铁一般的纪律作风锻造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队伍。
同志们,风正济时,自当扬帆破浪;任重道远,更须策马扬鞭。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监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以时不我待的干劲,以久久为功的韧劲,发扬“稳、准、实”的工作作风,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坚定不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定不移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实现区第十一次党代会奋斗目标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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